想罚就罚?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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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sports.sina.com.cn 2006年05月27日04:52 深圳商报 | ||||||||
继山东鲁能俱乐部处罚周海滨之后,中国足协亦对周海滨下达了措辞严厉的处罚令。球员场上恶性犯规,罚或许是应该罚的,但怎么罚,颇值得斟酌。否则,会有作秀的嫌疑。 周海滨代表国奥队参赛,而非参加中超联赛,犯了事,按说,首先应该是中国足协过问,即便罚,也应该是由足协先罚。可惜,在第一时间作出处罚决定的,却是鲁能俱乐部。鲁能不是不能罚,但抢先出手,难免给人越俎代庖的感觉。
外界忍不住会猜想:是否中国足协原本并无处罚的意思,在鲁能出手之后,他们才不得不作出处罚,以免给人不作为的口实?令人狐疑的是,足协的处罚分明在鲁能之后,但其处罚令的最后一条却“建议鲁能俱乐部对周海滨进行相关处罚”——难道,是为了故意表明自己先人一步?呵,处罚球员,时机把握恰当,有时候也会变成一种功劳的。 技术粗糙,心态失衡,道德缺位,中国球员的“茅招”之多,早已有目共睹。中超赛场上,把人踢残踢废的,屡见不鲜,却极少见到中国足协或地方俱乐部作出严厉处罚。这一次,处罚之快倒是迅雷不及掩耳,不知何故。 想当初,众目睽睽之下,董方卓在世青赛上怒推主教练克劳琛,如此恶劣行为,按说完全可以开除出队,甚至永不录用,但无论舆论如何批评,中国足协不为所动,居然连书面的苛责都没有。与董方卓相比,周海滨的动作算得了什么,人家至少是在场上,是在比分落后的情况下求胜心切,而且说不定没有主观故意,为何罚得这么狠? 中国足协处罚球员的标准何在,难道罚与不罚,全凭领导一时的高兴与否?规则的缺失,比场上的危险动作,更令人难以接受。 以我不好的猜测,足协跟风处罚周海滨,只不过是与地方俱乐部抢功,又或是为堵住球迷的嘴巴罢了。 |